触犯,会受到刑事处罚,就会被刑事拘留。当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会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证据确凿就会交由检察院起诉,证据不足就会撤销案件。撤销案件了有没有什么证明?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撤销案件了有什么证明吗
可以开无犯罪证明或者释放证明。
根据《》第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拘留后撤销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后撤销案件的条件是有很多的,如不构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撤销案件后应该制作撤销决定书,这样撤销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有时间限制。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