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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都是什么毒

发布时间:2018-03-24 16:00:13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中都知道世界上存在着很多的有毒物品,气体等,都会对身体导致严重的伤害,甚至威胁人们的生命,那么对此很多人不知道一般来说投毒会投什么样的毒,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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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都是什么毒

N二甲基亚硝胺。

投毒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

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冲击恐怖活动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本罪作了修正,修正后的法条不仅包括原投毒罪的行为,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逃究。

投毒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的生命权。这是二者最关键的区别。(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实施了已经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后者则表现为实施了以特定的人为目标,且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投毒方式的杀人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后者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应当注意,当行为人以剥夺特定的人的生命为目的,但其投毒的场所及药量决定其 行为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属于两罪的想象竞合,应以投毒罪定罪处罚。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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