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没有一个具体的罪名叫做猥亵少女罪。猥亵少女的行为触犯的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那么猥亵少女罪如何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庭立方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以下知识,请看下文详细解答,欢迎阅读了解!
猥亵少女罪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或者。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猥亵儿童的重处规定:“猥亵儿童的,重处20%。”
第一百一十二条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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