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答辩状是针对刑事诉讼中的自诉而产生的,因为自诉是由被害人提起的,为了防止被害人夸大其词的进行起诉,法律规定此时的被告人是可以对起诉状进行答辩的。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刑事自诉被告人答辩状
答辩人:(基本情况)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要针对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可写明自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依据的证据的不实之处,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可写明答辩人的行为合法,或虽违法但不犯罪;可写明自诉人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或不属自诉案件范围。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提供证据。
答辩请求:
······(要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自诉人的诉讼请求。可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项:
1、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2、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自诉人请求之一或全部
3、要求与自诉人和解;
4、提出反诉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刑事诉讼答辩状主要是被告人针对被害人提出的起诉状内容而做出的,以表明自己没有犯罪或情节轻微。在一定程度上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能够提交答辩状是为了能够保障被告人的权益,避免因被害人的一面之词而导致出现冤假错案。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