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易程序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审理案件的程序,审核起来也比较方便。最短的简单程序可以在开庭时就可以判定。简单程序的适用方法很多种类。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简易程序出判决的时间期限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案子是三个月,刑事案子最长是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建议程序的特征
第一,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均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第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等程序规定的限制,大大简化了审理程序。
简易程序的表现
简易程序的简易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起诉和答辩的方式简便,可以口头起诉和口头答辩。(二)受理程序简便。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它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对于符合起诉条件,且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基层人民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开庭审理。(三)传唤方式简便。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四)审判组织采取独任制。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并独自作出判决。(五)庭审程序简便。开庭时,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径行判决、裁定。简易程序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六)裁判文书的制作可以视情况作适当简化。(七)审理期限较短。应该在立案次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等。
对于建议程序也有一定的规定,简单程序对于不同的案件的申请期限限制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民事案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