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在京召开。对于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会议部署将以“一十百千万”为抓手,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会议指出,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呈现一些新的阶段性特点。一是进入对黑恶势力的清剿阶段。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以一鼓作气攻城拔寨之势,给黑恶势力持续痛击。二是进入案件清结的决战阶段。要保持决战态势,加快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确保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三是进入行业整治的深化阶段。要把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作为扫黑除恶的另一重要战场,由点及面、全面铺开,全力扫清行业乱象。四是进入常治长效的谋划阶段。三年为期的专项斗争告一段落后,要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必须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上下功夫。
集中打击不动摇 年底拿出六张“清单”
记者从会上获悉,针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六清”行动目标任务仍然较重的实际,“六清”行动将延续到年底。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把“质量关”“进度表”,推动各地做到决心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力争每条线索、每起存量案件和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清干净,在年底拿出“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张“清单”。
近期,全国扫黑办对12337举报平台群众反复举报的近1.5万条线索,组织直接核查,其中有近4%的线索转化成案。会议指出,各地公安机关要对这些涉黑涉恶线索加快侦办、尽快收网。要借鉴广西等地主动找短板、补弱项、发起“百日会战”的做法,始终保持“打的一手”不放松,决不让黑恶势力侥幸过关。要借鉴辽宁、广东等地把“六清”任务作为硬任务、把新办案作为加分项的做法,集中优势兵力再打、再捕、再判一批,向黑恶势力发起总攻。
办案标准不降低 严防“凑数”“突击”等现象
会议强调,越到收官阶段,越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的标准。会议梳理交流了一些经验做法。浙江、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发出督办令、对涉黑恶案件“周清月结”,依法把案件诉出去。江苏、海南、重庆等地采取“云端审判”、远程视频开庭等方式,严格审限管理、集中封闭办案等手段,优质高效地把案件依法审判好。
对此会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坚持证据裁判,坚持正当程序,坚持正确适用法律,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各级法院要以战时状态,全面细致地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庭审组织和保障工作。要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作用,及时解决阻碍审判顺利进行的争议问题。要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和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权利。
深挖彻查不松劲 再攻克一批难啃之案
案件是否办深办透最能检验专项斗争成效。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一鼓作气、持续发力,再攻克一批难啃之案,再深挖一批蛰伏之徒。
——要加快攻坚突破。针对全国还有一批境外涉黑逃犯,部分案件办理停滞的情况,要借鉴福建等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用好各种资源力量,抓捕一批潜逃境外的黑恶犯罪分子。针对一些久攻不克的“骨头案”“钉子案”,要借鉴云南、陕西、青海等地经验,在省域范围内集中精锐力量,支援办案压力较大的地区,加大侦办力度。
——要着力深挖“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借鉴北京、湖北、内蒙古、黑龙江等地做法,对已查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复查、交叉互查、随机提级再查,确保案件查深查透,对“保护伞”“关系网”再杀一个回马枪。
——要精准铲除“黑财”。既要全面查控“黑财”、防止抽逃转移,更要对已查控的涉案财产准确甄别认定、依法及时处置,对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确保不留后遗症。要借鉴湖南、江西等地强化审执衔接,执行人员提前介入、参加审判专班的机制,对财产查控、权属甄别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总结推广山西、上海、江苏等地经验,对已判决案件开展涉案财产处置情况专项清理督查,确保“黑财”处置到位。要统筹做好“打财断血”和“六稳”“六保”工作,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资产,及时申请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托管,避免企业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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