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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则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0-11-03 10:36:57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则一览表

一、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量刑情节

调节基准刑比例

备注

14岁—16岁之间犯罪

减少30%--60%

16岁—18岁之间犯罪

减少10%--50%

未遂犯

减少50%

从犯

减少20%-50%或者以上

犯罪较轻减少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自首

减少40%以下

犯罪较轻的减少40%以上或免除处罚

一般立功

减少20%

重大立功

减少20%--50%

犯罪较轻的减少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坦白

如实供述的减少20%以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罪行的减少10%-30%;如实供述避免严重后果发生的减少30%-50%。

当庭认罪

减少10%以下

认定坦白、自首的除外

积极赔偿但未取得被害人谅解

减少30%以下

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减少40%以下

没有赔偿但取得被害人谅解

减少20%以下

刑事和解

减少50%以下,犯罪较轻的减少50%以上或免除处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达成的和解

累犯

增加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有前科劣迹

增加10%以下

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除外

被害人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妊妇等

增加20%以下

重大灾害疫情期犯罪

增加20%以下

二、15种常见犯罪量刑

罪名和情节

量刑起点

基准刑

1、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一般情节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据责任后果程度等确定

逃逸或其他恶劣情节

3年—5年

同上

逃逸致1人死亡

7年—10年

同上

2、故意伤害罪

致1人轻伤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致1人重伤

3年—5年

手段特别残忍致1人重伤6级残疾

10年—13年

伤害致死1人

3、强奸罪

强奸妇女1人

3—6年

奸淫幼女1人

4-7年

强奸情节恶劣

10—13年

强奸三人的

10—13年

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

10—13年

二人以上轮奸的

10—13年

致被害人重伤等后果

10—13年

4、非法拘禁罪

情节一般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致1人重伤

3—5年

致1人死亡

10—13年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

加10%-20%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扣押拘禁的

加10%-20%

5、抢劫罪

抢劫一次

3—6年

入户抢劫

10—13年

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10—13年

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10—13年

抢劫三次或数额巨大

10—13年

抢劫致一人重伤的

10—13年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10—13年

持枪抢劫

10—13年

抢劫军用、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10—13年

6、盗窃罪

数额较大或二年内三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数额巨大或其他情节严重

3—4年

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

10—12年

7、诈骗罪

数额较大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

3—4年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

10—12年,无期除外

8、抢夺罪

数额较大或2年内3次抢夺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

3--5年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

10—12年,无期除外

9、职务侵占罪

数额较大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数额巨大

5—6年

10、敲诈勒索罪

数额较大或者2年内3次行为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

3—5年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

10-12年

11、妨害公务罪

一般情节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暴力袭警

加10%-30%

12、聚众斗殴

一般情节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聚众斗殴三次

3—5年

参与人数多、规模大、影响恶劣

3—5年

公共场所、交通要道、造成秩序严重混乱

3—5年

持械聚众斗殴的

3—5年

13、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1次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3次(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5-7年

1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般情节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情节严重

3—4年

1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鸦片1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

15年

鸦片2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10克

7—8年

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且情节严重

3—4年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

加10%-30%

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

同上

再犯

同上

受雇运输毒品

减30%以下

毒品含量明显偏低

减30%以下

存在数量引诱情形

减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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