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公布日期】2019.05.07
· 【字 号】粤高法[2019] 51号
· 【施行日期】2019.05.07
·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 【时效性】
· 【主题分类】刑事诉讼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国家安
全厅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高法[2019] 51号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制度在我省落地见效,2019年3月14日,广东省民主与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积极协助上级单位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在执行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经验、新做法,请分别报告上级单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国家安全厅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5月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