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证据材料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56(新增)
×××人民法院
调取证据材料决定书
(刑事案件用)
(××××)×刑×字第××号
×××人民检察院:
本院在审理被告人×××(写明案由)一案中,……(写明需要调取证据材料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请你院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三日内,向本院移交下列证据材料:
……(写明调取证据材料的名称和件数。调取多种证据材料的,可以分项书写。)
(院印)
年 月 日
样式56的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制订,供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证据材料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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