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科 严选律师
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19-01-01
司 法 鉴 定 技 术 规 范
SF/Z JD0302003——2018
数字图像修复技术规范
Standard for repair of damaged digital images
2018-11-08 发布 2019-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发 布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和上海交通大学。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施少培、杨旭、卢启萌、曾锦华、李岩、卞新伟、陈晓红、孙维龙、奚建华、邱卫东、黄征。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声像资料司法鉴定中数字图像修复的方法和步骤、修复结果输出、记录要求。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声像资料司法鉴定中的数字图像修复。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F/Z JD0300001 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
SF/Z JD0302002 图像资料处理技术规范
SF/Z JD030000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对损坏的数字图片或视频进行修复,使之能够正常显示或播放。
本技术规范所需的设备包括:
准备过程包括:
如可能,将修复后的图像保存为原始格式。视需要,可转换为便于使用的格式,转换以不降低图像质量为宜。
修复结果可采用图像打印等硬拷贝方式输出或光盘刻录、移动存储介质保存等数字图像输出方式输出,并做好相应标识。
及时、客观、全面地记录检验设备和工具、详细修复过程和其它与鉴定有关的情况,以保证鉴定过程和结果的可追溯。数字形式的输出结果应计算其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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