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用)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5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自诉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实行独任审判(或者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自诉人×××诉称……(概述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诉讼请求)。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自诉人的指控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写明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自诉人的指控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是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有关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处的刑罚)。(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
第三,宣告无罪的,表述为:“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员 ×××
(院印)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样式5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编第二章第一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制订,供基层人民法院对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时使用。
二、自诉案件和自诉人的范围,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确定。
三、自诉人如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在“自诉人”项后另起一行列项书写;自诉人、被告人如系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同样应在各自的项后另起一行列项书写。
四、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终结制作本判决书时,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内容在“案件由来”部分表述清楚。
五、判决结果中“宣告无罪”的表述,是按经开庭审理后决定宣告无罪设计的;如果在开庭前的审查阶段即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则应当按驳回起诉用的刑事裁定书样式制作刑事裁定书。
六、按本样式制作判决书时,注意参阅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及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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