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川府办发(2004)4号
【发布日期】2004年01月20日
【效力级别】四川地方刑事规定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今年1月以来,我省已连续发生几起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特别是国务院和省上安全生产检查组督查后,仍有一些地方不断发生重特大事故:1月11日上午11 :30,阿坝州金川县境内发生1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6人,轻重伤32人。1月20日凌晨2 :00,成南高速公路138KM处(遂宁市桂花大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1人,受伤46人。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张学忠书记、张中伟省长立即作出批示。张学忠书记批示:“一、千方百计抢救受伤群众,确保不再发生新的伤亡,要做好伤者和死者家属的春节生活安排,确保社会稳定。认真查明事故原因,按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二、今年以来,连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这是血的教训。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到第一线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业主、车主。要加强督查,逗硬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加强舆论宣传,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川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张中伟省长批示:“请志文、仲江同志速处。千方百计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死者后事,确保高速公路尽快畅通。应查明原因,严肃处理”。春节临近,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把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相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检查监督。春节期间,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值班工作,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协助政府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春节期间要与行政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抽调一定数量的干部深入重点地区、重要路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严查态势。要加大事故的查处力度,对春运期间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要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查处。春运期间,各地发生的重大事故一律要报省安委会审查结案。
三、各级公安机关和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一是加强客运车辆驾驶员队伍的整顿,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屡次违章的驾驶员,该吊扣驾驶证的要坚决吊扣,该注销驾驶证的要坚决注销,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对违章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一律进行重新考试。二是整顿交通运输企业,特别要抓好客运公司及业主的整顿。责令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验,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好的单位要停止或取消其培训资格。加强对客运场站的监管。三是坚决执行“五不出站”规定,绝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绝不允许客运场站的车辆出现超载,绝不允许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绝不允许驾驶员疲劳驾驶。春运期间,绝不允许没有“春运临检合格证”的车辆从事客运。对置乘客生命安全于不顾,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司机和车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驾驶资格和营运资格。要发动乘客对驾驶员、车主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举报驾驶员、车主超载、疲劳驾驶等违章的给予奖励。四是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要禁止夜间客运车辆通行。
四、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路面管控,严厉查处严重违章行为。在加强对重要国、省道和事故多发点段有效监控的同时,要根据农村过年的习俗,安排警力强化对县、乡道路尤其是运输繁忙线路的巡查管控,防止管理失控而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把整治客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强行超车以及拖拉机、农用车、货车违章载客等严重交通违章作为工作重点,对直接威胁行车安全的严重违章行为,坚决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要全面清理无牌无证农用车、拖拉机和报废车,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农用车、拖拉机载人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要切实执行客运车辆严重违章的“抄告制”,将在春运中查处的严重违章及时抄告给运管部门,运管部门要收回线路牌,停止其营运资格。进一步加大对恶劣天气条件下全省高速公路的管控,继续对高速公路在雨雾雪天气下实施分级,针对我省高速公路局部多雾的特点,及时了解掌握全路段的情况,做到信息互通,坚决防止多车连环相撞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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