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 严选律师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20-06-06
依照《》第422条规定:
1.犯拒传、假传军令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2.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本条中的“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是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甚至战斗、战役失利等情形。
本条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法定最低刑期是3年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在审理案件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节,区别对待,恰当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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