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第276条之一第1款规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照本条第2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照本条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情节与量刑的对应情况,列表格如下:
量刑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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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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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概念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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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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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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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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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较大指: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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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罪,处单位罚金外,必须并处罚金,也可以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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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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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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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指:
(1)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2)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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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关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造成严重后果”,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根据刑法原理,结果加重犯的成立以符合基本犯罪构成为前提。因而《报酬解释》第5条特别规定,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报酬解释》第3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76条之一第1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1)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2)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关于从宽处罚的规定。
(1)《刑法》第276条之一第3款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
(3)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诚、责令具结悔过或者赔礼道歉。
(4)拒不支付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宣判前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3.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报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4.关于规范化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并未作出规定,这主要是由于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发案率不高,最高司法机关还未能总结出一套比较完整的量刑规范化方案,有待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作出详细的规定。在此之前,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的社会治安状况、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适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的量刑规范化标准。在有关规定出台前,司法人员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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