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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发布时间:2020-06-07 10:43:19

依照《刑法》第229条第3款的规定,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依照《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229条第3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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