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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7 15:24:09
关于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目前尚没有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规定由于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相同主体的相同行为之前是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食品监管读职罪可比照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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