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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9 16:43:44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6〕18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打击治理工作认识

  近年来,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多发,每年以20%至30%的速度快速增长,严重破坏社会诚信,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百姓生活安宁,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隐患。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做出批示,要求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工作,近期国务院、省政府又分别召开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入推进打击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反诈骗中心建设,打造集防范、打击、治理于一体的实战化运作平台;完善相关刑事、行政立法,加快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诉讼适用机制,为打击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武器。

  当前,我市虽不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地区,但受全国总体形势影响,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逐步“抬头”,已经成为影响市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一项突出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其严峻形势和现实危害,扎实细致地抓好打击治理工作,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我市的发展蔓延势头,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二、切实找准打击治理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我市工作任务和目标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的工作方针,切实找准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铲除一批违法犯罪窝点、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助推全市打击治理工作纵深开展、提质升档。

  (一)工作任务。

  1.重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在侦办相关案件过程中,充分汇总梳理本地电信诈骗犯罪线索,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机关捣毁境外电信诈骗犯罪窝点,铲除本地转取款犯罪窝点。

  2.全力切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对本地涉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解决查处的违法犯罪及非法产业链的定性、管辖、定罪标准等问题。

  3.坚决严肃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国际主叫号码传送,加强技术手段研发,切断境外网络改号电话通过国际端口进入国内的通道,推动建设大连本地电话网诈骗防范平台。

  4.深入加强防范宣传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提高群众防范辨识力,提升群众举报犯罪意识,打好防诈骗、反诈骗人民战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有效遏制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工作重点。

  1.最大限度挤压大连本地为境内外诈骗窝点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以及为诈骗团伙转取款、招募员工、提供网络改号平台人员的生存空间。

  2.严厉查处相关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河北省丰宁县冒充黑社会电话诈骗、福建省漳州市和龙岩市网络购物诈骗、江西省余干县重金求子诈骗、湖南省双峰县PS图片诈骗、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假冒熟人和领导电话诈骗、广西自治区宾阳县假冒QQ好友诈骗、海南省儋州市机票改签电话诈骗等境内地域性职业诈骗犯罪群体和台湾籍诈骗人员,配合各地公安机关进行全面根除。

  3.严厉打击开发、制作、发布恶意手机木马程序、网络投资虚假交易软件和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人员。

  4.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器材的人员以及其他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同时重点规范治理违规出租电信线路,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电话卡、上网卡、银行卡,违规办理、使用“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通讯业务。

  5.严肃查处使用非实名电话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上网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宽带线路,使用非实名银行卡以及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等其他违规行为。

  三、坚持打防管控齐头并进,进一步落实打击治理工作举措

  (一)联合各地最大限度铲除境内地域性诈骗犯罪源头。全市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对应侦办工作机制和诈骗案件取证指引的要求,创新打法,落实责任;有关警种按需同步上案,合成作战,要加强与河北省丰宁县、福建省漳州市与龙岩市、江西省余干县、湖南省双峰县、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广西自治区宾阳县、海南省儋州市等源头地区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做到情报共享,确保打击治理工作效果。大连市通信管理局及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中国联通大连分公司、中国移动大连分公司要对涉及广西宾阳有线宽带虚假登记以及“黑卡”泛滥问题、广东电白诈骗团伙持有外地手机漫游本地作案问题、海南儋州诈骗团伙使用的“400”捆绑电话溯源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我市号段并漫游到上述3个地区的非实名登记、登记地与使用地不一致的手机、线路,经公安机关侦查确定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予以关停。

  (二)配合上级公安机关着力捣毁境外电信诈骗犯罪窝点。全市公安机关在侦办电信诈骗犯罪案件过程中,要积极梳理、汇总本地电信诈骗犯罪线索,查实境外诈骗窝点IP地址,查清实施诈骗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对需要赴境外开展抓捕的,要及时通过省公安厅协调公安部,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赴境外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市质监局、市外办、大连海关要对赴境外开展执法合作、押解犯罪嫌疑人回国等工作提供支持。

  (三)坚决切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全市公安机关要注意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迁就、降格处理,对上下游犯罪追根溯源,全链条侦查经营,坚决打深、打透、打彻底;对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商,要逐层追查到底;对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团伙,要顺线查清收集身份证和组织人员办理、邮寄、贩卖等每一个环节;对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和“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团伙,要彻底查清非法编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市工商局、大连市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等行业主管单位要予以积极配合。

  (四)全力打掉本地转取款犯罪窝点。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查清每一起案件的涉案资金流向,将所有涉案银行账号及时录入“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破案协作平台”或“地域性犯罪群体对应侦查平台”.对新发现的涉案银行账号,公安机关应依法要求商业银行一律予以冻结,终止其境内外的汇、转、取款业务,并纳入银行系统的黑名单。

  (五)进一步强化打击处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要指导各地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对同类案件的同一行为统一认定,确保打击质量和效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大连市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抓紧研究解决新型违法犯罪及非法产业链的定性、管辖、定罪标准,银行、电信企业等在电信诈骗过程中有无过错、责任,以及冻结的电信诈骗赃款不能及时返还受害人等问题。对向诈骗团伙提供或出售、出租银行卡信息、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交易软件、手机恶意程序、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的,按照共同犯罪论处;对不具备经营资质从事生产经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非法经营罪论处;对情节恶劣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市工商局、大连市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等行业主管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经处罚教育仍不悔改的,终身禁入该经营行业。

  (六)大力提升源头监管能力。大连市通信管理局要指导督促各电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规范国际主叫号码传送,切断境外网络改号电话通过国际端口局进入国内的通道,推动建设本地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平台,加强技术手段研发,提高对网络改号电话的发现、核实、检测和拦截能力。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中国联通大连分公司、中国移动大连分公司要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VOIP经营平台、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对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等一律关停,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深入推进整治“黑卡”专项行动,加强电话卡、上网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工作,加强对社会营销渠道的管理,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杜绝记名不实名的情况发生;对在2013年9月1日之前已入网使用通信服务,但未实名登记的用户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实名补登工作。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要指导督促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整顿违规代办银行卡、批量开卡等问题,建立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平台,严格执行银联卡境外取款限制的规定,切断赃款流出境外的通道;督促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在开户、POS机申领的各个环节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查询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对于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一律予以封停;积极探索建立涉案资金账号快速查询、赃款快速冻结机制,有效限制涉案资金转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七)按时完成反电诈中心建设。市公安局要会同大连市通信管理局、大连银监局,加快反电诈中心建设,三大运营商和六大国有银行要责成专人携资源手段进驻反电诈中心,全面提升反诈骗中心诈骗电话快速拦截、涉案资金快速止付、案件信息流资金流查询、案件研判串并和组织侦查打击能力;探索建立涉案银行账户“黑名单”管控和预警、“异常IP账户预警”、被骗资金“原路返还”等机制,积极与7个地域性电信诈骗犯罪地公安机关建立常态联络机制,并依托北京、沈阳、大连三地新型网络诈骗犯罪查控中心,建立京沈连热线,充分利用北京、沈阳新型网络犯罪查控中心资源,实现案件信息共享,跨省串并、协同作战,全天候开展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的处置、查询、冻结止付、研判和防范打击工作。

  四、建立齐抓共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打击治理工作整体合力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了大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刘乐国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国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谋划部署“一盘棋”、打击治理“大联动”.各地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打击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打击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强化合成作战。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形成打击治理合力,切实加强警银、警企合作,公安机关发现的涉案银行信息、涉案电话信息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大连市通信管理局要督促三大运营商尽全力为公安机关提供快速倒查服务,协助落地查找犯罪窝点,及时切断实施诈骗的电话。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要督促各大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公安机关提供就地查询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及网银转账IP等电子数据,协助公安机关尽快查清资金流向。积极探索建立市级警银、警企合作打击平台,公安机关负责查办案件,银行负责堵截赃款,电信企业负责切断诈骗电话。

  (三)广泛开展宣传。市委宣传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决心,推动宣传防范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市财政局、市工商局要指导各级财政、工商部门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警情,防止大额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大连市通信管理局要积极指导协调三大运营商,采取群发短信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防电信诈骗提醒。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要督促各大商业银行在营业网点及自助银行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诈骗海报、滚动播放防范电信诈骗标语,对办理业务群众进行善意提醒。市公安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出租车、公交车、地铁、轻轨以及高校等场所部位,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分析研判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面临形势,认真排查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在打击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快速应对防范对策,主动开展打击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要切实担起责任,充分发挥好作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对打击治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奖惩追究到位。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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