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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16:39:03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关于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同时提起上诉时裁判
文书上其近亲属及辩护人是否列为上诉人问题的电话答复
(1990年8月17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被告人已提出上诉,他的近亲属和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也提出上诉,裁判文书上应否将其近亲属和辩护人列为上诉人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即:裁判文书上其近亲属和辩护人可不列为上诉人。但在第二审审理时,对其近亲属和辩护人的上诉理由亦应予以充分考虑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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