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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

发布时间:2020-07-29 15:54:16

栏目简介:

《法律讲堂》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的一档法律知识类栏目,通过专家主题讲座加背景简介的形式,讲述相关法律法规所蕴涵的法理及立法背景、中外司法史话。寓法理和观点于故事中,贴近生活、贴近百姓。作为法制频道的一档谈话节目,《法律讲堂》是怎样找准电视和法制的切入点,探求电视手段和法制教育的内在联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电视的教育作用。

栏目特点:

1.好看与实用同等重要

作为法制频道的一档谈话节目,《法律讲堂》是怎样找准电视和法制的切入点关键是要找出电视手段和法制教育的内在联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电视的教育作用。

从创办至今,《法律讲堂》把普及法律知识作为自己的“灵魂”。针对老百姓购房问题,请中国房地产领域的资深律师秦兵上电视,十次“秦兵说房”;针对离婚问题,请著名律师郝惠珍上电视,十五次说“离婚争夺战”;针对医疗事故不断增多,请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教研室副主任王岳上电视,七次说“医患之争” 在内容选择上,《法律讲堂》栏目敢于标新立异,关注的是老百姓的喜怒哀乐,呈现的是法律的力量

这个栏目的最大特点是有很大的实用性。如王芳主讲的《婚恋变奏曲》就为结婚、离婚的观众,提供了这方面的法律服务。好看、实用是《法律讲堂》栏目明确的功能定位。如果只注重好看,而没有实用价值,那就成了“锈花枕头”;如果只注重实用,而忽视了好看,那就缺乏电视艺术,也不能吸引观众的眼球。围绕好看、实用,这个栏目轻松用法律,谈笑话“房产”、“婚姻”、“医患”、“防范”,找准了电视和法律的切入点,运用电视手段,普及法律知识,把好看和实用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从而较好地开发、利用了电视的教育功能,推动了全民普法工作。

2.品位与权威性并驾齐驱

《法律讲堂》栏目的品位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真实;二是情感。真实,是电视美的基本要求。电视真实是再造的真实,与现实生活并不是同步的,但电视真实必须符合历史和生活的逻辑。以轻松而不失庄重、突出主讲内容、营造“讲堂”氛围,是《法律讲堂》的栏目特色。这个栏目的真实美,主要体现在内容和情感

两个方面。这个栏目内容的真实美,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主讲人的品位高。来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的,都是一些社会名流:他们有丰厚的学术根基,以往有著作,有一套自己独到的完整理论;他们有一定的媒体公众形象基础,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如主讲“离婚争夺战”的郝惠珍,就是主任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像她这样的专家的主讲,当然是有的放矢。另一方面,所讲的内容品位高。《法律讲堂》栏目播出的内容,深入浅出,观众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从这个栏目的定位进行分析,一个终身难忘的执法故事、一段牵肠挂肚的执法经历、一份刻骨铭心的情感等,构成了这个节目的主体。影视、文艺作品允许虚构、假设,以营造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然而,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况味所凝聚起的力量,往往更为令人震撼,更为发人深思。王岳在主讲“医患之争”时,一开始就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动听的故事:“某日,王某因腹痛去医院看病,经检查得知他患的是急性阑尾炎,后医院决定对王某进行阑尾切除手术,但在伤口缝合阶段,医院却将一块纱布留在了王某的腹腔内”这个故事造成的悬念,一下子就抓住了观众的心。相对内容的真实,情感的真实更不容易做到。《法律讲堂》栏目独具匠心,将故事相关的细节,通过主讲人慢慢地、一步一步地展开,娓娓道来,让观众触摸到生活的质感。

3.关注平民与看重原生态并重

一位著名的艺术家曾经说过:“魔鬼藏在细节里。”放眼当今国内外电视传媒,都是从这一点出发走向成功的,《法律讲堂》栏目也是如此。这个栏目通过感性的元素,经过恰到好处的筛选、组合,新鲜生动地传达给观众,使这个节目具有一种自然流畅之美。电视文化兼备社会和艺术两个方面的内容。原创往往能体现出独一无二的栏目品质。因此,关注平民大众、看重原生态,可以说是《法律讲堂》栏目在实践中一直倡导的理念。它给迫切需要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一片土壤,并从原生态中汲取了美的力量。

创新是旗帜。电视只有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才能不断满足广大观众的需要,才能增强舆论的引导水平。《法律讲堂》按照差异化原则,坚持频道和栏目的特色化定位,形成自己的独有风格。这个栏目的选题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司法领域内的相关知识点;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及其出台或修改过程中的社会背景;三是司法制度发展史话。

主讲人个性对凸显栏目的个性尤为重要。《法律讲堂》栏目采用开放式的直播形态,主讲人也成为栏目的独具风格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主讲人虽然没有受过专门的播音训练,但略带地方口音,既诙谐调侃,却又一本正经。主讲与字正腔圆的播音要求大相径庭,用一种说书的特有方式,讲述古今中外的法律故事,既亲切又新鲜,使观众过目不忘,印象深刻。

《法律讲堂》栏目透视立法背景,解读立法依据,关注中国的立法进程,实现了电视与法律的最佳结合,话题的生活化,表现形式的故事化。通过一堂又一堂生动有趣的讲座,观众在不知不觉中学法、懂法,从而推进全民普法的工作,提高全民的素质。

4.叙事与析理相辅相成

展现人性的美,是《法律讲堂》栏目钻进故事里,要为观众寻找能够荡涤人们心灵的精神力量的那把钥匙。这个栏目由一个或多个事件作为依托,即使是探讨的话题,也大多数由事件入手,而大部分法制事件具有天然的故事性。

《法律讲堂》栏目的一个又一个好听的法律故事,却是“讲”出来的。首先,主讲人具备一定的叙事能力,把一个实际发生的事件,经过自己的加工以后,讲成了一个精彩的故事。适当地运用一些叙事手段,比如悬念的设置、冲突的凸现,情节出人意料的推进,辅之以生动的细节,使这个电视节目更有魅力。

电视最大的优势,是用声音和画面表达一个故事。《法律讲堂》栏目解说间隔着一段主讲内容,对上一段内容作简要归纳,并设置下一段的悬念,插播相关的影像资料,采用多种电视特技,通过一系列具有特定内涵的典型的画面叠化,从而获得一组连续的流畅的镜头,既丰富了节目的表现形式,也赋予人以情感的冲击。此外,节目成功运用背景音乐,或抒情悠扬,或阴森恐怖,也起到了烘托节目氛围的作用。

其次,析理透彻。如果从文体方面进行分析,那么,每一期《法律讲堂》都可以看作是一篇夹叙夹议的议论文。有的叙事多一点,有的说理多一点,但都有论的成分。这个栏目采取的是比较理想的方式,就是层层说事,层层析理,让故事情节和对法律的阐释同步推进。这正如《文心雕龙·论说》里所形容的那样,是“论如析薪,贵能破理。”意思是说理要像劈柴一样,关键在于剖开木柴的纹理。这个栏目剖析的是法理,从而使观众不知不觉地学了法,懂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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