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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9 10:17:15
2020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准确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对2012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进行了修改,起草了新的解释并广泛征求意见,历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7次审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3次审议后原则通过,将在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适时发布。(李卓凝)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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