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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告》:加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进口冷链食品行为

发布时间:2020-12-22 15:44:22

  近日,全国多地通报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事件。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阻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口岸与物流办、成都海关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加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进口冷链食品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告》要求全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寄递、贮存、加工、经营的单位(个人),应自觉按照国家、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各级各部门的查验和监督检查。

  同时,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成都市要查验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证明,在“川冷链”录入追溯信息(以上合称“四证”)。不得承运、寄递、贮存、加工和销售“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四证”信息。

  据介绍,各级市场监管、卫健、商务、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不配合、违反《通告》的单位(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以“6+1”执法行动为主的“春雷行动2021”,其中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子行动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开展“五查”,一查冷库风险隐患,二查防控责任落实,三查物流运输消毒,四查追溯制度执行,五查场所环境卫生。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的,不落实追溯措施导致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成都市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从正规渠道购买“四证”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如发现单位或个人有运输、寄递、贮存、生产加工、经营“四证”不全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请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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