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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机关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精准认定事实证据、得当运用法律政策,切防机械办案

发布时间:2021-01-11 11:30:43

1月10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讲话中要求,检察机关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精准认定事实证据、得当运用法律政策,切防机械办案。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就是监督办案的高质量、高水平。”张军表示,监督办案高质量、高水平,说到底是事实证据认定精准、法律政策运用得当。监督办案不能做到事实客观全面、证据确实充分,等于把“铁案”之厦建于流沙之基。没有对法律原意、政策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准确运用,监督办案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与此同时,高质量履行监督办案职责,必须努力做到检察职能融合发展。张军要求,检察履职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切防机械办案、“自扫门前雪”。各业务部门履职中涉及其他业务部门监督事项的,应征询妥处意见、报告院领导协调处理或者移送线索,自觉、充分形成合力。

张军要求,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级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理;同级监督未能纠正的突出问题,上级院接续一体监督。民事、行政检察,上级院侧重于裁判结果监督,基层院侧重于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监督,破解基层作用发挥难问题。

此外,要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线索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用、资源统一调配;对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逐步做到由派出分院管辖、上级院指定管辖、异地管辖;对诉前检察建议逾期未落实且诉讼遇阻的,可由上级院提办或指定其他检察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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