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改革举措,也是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的又一制度化建设成果。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为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就健全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机制等方面印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系统总结各地法院有益经验,重点强化了专业法官会议作为统一法律适用平台、审判监督管理平台、意见分歧解决平台的功能作用,与已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相互协调、有效衔接、形成合力,不断激发制度整体效能。
《指导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规定了专业法官会议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讨论范围、召开程序、议事规则、衔接机制、配套保障等,优化调整了部分政策要求,有利于各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规范运行。《指导意见》印发实施后,2018年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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