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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法律援助法草案:将未成年被害人纳入司法机关通知的法律援助范围

发布时间:2021-01-22 09:05:11

  正义网北京1月21日电(记者周蔚)1月21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法律援助法草案。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保障值班律师阅卷权、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等问题备受关注。

  基于双向保护的原则,除涉罪未成年人外,曹建明副委员长建议将未成年被害人纳入司法机关通知的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在草案第20条中增加规定:“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遭受性侵害的女性未成年被害人,一般应由女性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值班律师的作用越来越大。刘修文委员认为要明确值班律师的阅卷权。值班律师一直被定位为提供法律帮助,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提出程序选择建议,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若无阅卷权保障,对案件的信息就无法有全面的知悉,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刘修文委员建议,将草案第27条“并为当事人约见值班律师和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修改为“并为当事人约见律师和值班律师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此外,多名委员对法律援助的经费保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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