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正案(十一)》,其中对于相关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有改动,包括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三种犯罪。
以下便是本次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于职务侵占罪的修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九条
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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