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会有吗?
律师解答: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包括、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名,该章犯罪最低可以判处、,最高刑可到,其中部分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有规定处以罚金的附加刑。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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