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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从改革试点到全国法院全面推开施行

发布时间:2021-03-07 16:34:07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于澄 见习记者 赵颖

刑事审判担负着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能和神圣使命。

去年以来,人民法院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方面有哪些积极贡献?法院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方面取得哪些成效?在刑事审判中如何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沈亮就上述问题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依法惩罚犯罪

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沈亮介绍说,去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相关刑事案件陆续诉至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8个司法性文件指导各地法院的审判工作,内容涉及办理恶势力案件、“套路贷”案件、非法放贷案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案件等。审结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孙小果、杜少平被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有关审理高空抛物、坠物,审理盗窃、破坏窨井盖,审理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殴打司机等犯罪案件的司法性文件,各地法院依法惩处一批这类案件。同时,依法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头顶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在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相关地方法院依法稳妥审理“泛亚案”等重大复杂案件,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杀害医生的孙文斌、员明军核准了死刑,一批暴力伤医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此外,人民法院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从改革试点到全国法院全面推开施行,中国特色多层次刑事诉讼体系进一步完善。

紧扣关键环节

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是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审判执行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和安排。

“在刑事审判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3个司法性文件,及时召开全国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视频工作会议,提出明确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发布3批26个典型案例,为依法、及时、有效惩处相关犯罪提供指引。”沈亮表示。

各地法院立足疫情防控总体态势,把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作为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紧扣对妨害疫情防控影响较大的关键环节,依法严惩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暴力伤医、针对防疫物资的制假售假和哄抬物价等犯罪行为,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同时,案件处理实事求是,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地法院想方设法将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依法及时惩治相关犯罪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明了,被告人供认的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采取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及时审结,采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案件占到78%以上。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各地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在线诉讼活动,通过网络、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完成文书送达、指定辩护、律师会见、开庭审理等工作。疫情期间通过视频开庭方式审理的案件占54.47%,做到防疫与审判两不误。

办案求精求准

维护公平正义永不止步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围绕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研究在刑事审判领域如何具体贯彻落实。会议提出,进入新时代,面对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要精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事实证据认定等方面都要求精求准,把公平正义确确实实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去。

“刑事审判既要坚持严格依法,又要把握法律条文的精神实质,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实现法理情兼顾,做到既恪守法律,又通达情理,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和信赖。”沈亮说,“既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又要有效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两者不可偏废。”

会上,陕西、贵州两地法院交流了两起一审判决宣告无罪的案件,范太应涉嫌故意杀人案和陶雪涉嫌故意杀人案,就是人民法院坚决落实证据裁判、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典范。法院顶着被害方谩骂、社会公众质疑等各方压力,以证据不足,坚决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之后查实案件确系他人所为,有效避免错判错杀。这两起案件,彰显了刑事法官的使命、责任和担当,也凸显了刑事审判的巨大压力,这是一项“错不起”的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一点也不能出错。

严格依法审判

勇于作出无罪判决

据了解,范太应案和陶雪案非常相似,都是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案件,均有一些证据指向被告人作案。

沈亮介绍说,范太应与被害人竞选领导岗位失利,有作案动机,并且有证据证明案发时段范太应曾到被害人的办公室,有投毒杀人时间、空间;陶雪案中,陶雪与被害人一起在被害人家中,从陶雪身上检出被害人血迹,监控录像显示陶雪在案发后离开现场,既未呼救,也未报案,甚至在警方打电话要求配合调查的情况下,仍然去往外地,行为不合常理。

被告人均曾多次作出有罪供述。但一审法官经过阅卷、开庭、查看现场、补查补证等严谨细致的工作,发现了证据上的重大矛盾、疑点,范太应案中,毒物来源不清,被告人供述的作案经过和投毒方式存疑;陶雪案中,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现场情况存在重大矛盾,杀人动机无法解释。

在没有真凶出现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均果断地以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面临巨大压力,被害人亲属强烈质疑、责骂法官枉法裁判。但是,不久真凶出现。

两起案件出现的问题在一审环节就被及时发现并有效防止,避免了不可挽回后果的发生。办案法官表现出精湛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审判作风,一审法院很好发挥职能作用,展现了敢于担当的勇气。

沈亮表示,证据裁判原则、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人民法院必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经验丰富、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勇于担当的刑事审判队伍。同时,对法院的裁判,也特别需要社会理性、客观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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