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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主观因素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22 11:51:45

我们都知道在某些情况下会涉嫌危险驾驶罪,但是触犯危险驾驶罪,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呢?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主观因素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

律师解答: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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