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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央每4年开展一次扫黑除恶督导督查,各地也要联动开展督导督查

发布时间:2021-03-31 09:53:58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部署,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央每4年开展一次扫黑除恶督导督查,各地也要联动开展督导督查。

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

会上公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9742件,立案处理1159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649人,移送司法机关10342人。

据介绍,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人,缉拿目标逃犯5768人,境内目标逃犯全部缉拿归案,境外目标逃犯到案率达88.7%,43144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24.6万起,缴获枪支3114支,带动破获2015年以前陈年积案8.08万起,其中命案积案2669起。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6万件23万余人,全国法院一审判决3.29万件22.55万人。

全国共打掉农村涉黑组织1289个,农村涉恶犯罪集团4095个,依法严惩“村霸”3727名。全国组织系统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4.27万名。

全国共打掉欺行霸市等涉黑组织1128个,打掉资产在亿元以上的涉黑组织653个,依法处置生效涉黑涉恶案件资产1462亿元。

举报信息核查结论落实终身负责制

如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会上部署,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在铲除土壤上持续发力。其中,要持续推进10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社会治理缺位、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

同时,持续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实行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并拓展功能应用。要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对线索统一分流转办,实行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核查结论落实终身负责制。

要建立预测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研究黑恶犯罪新动向,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其坐大成势、称霸一方。要加大对新型网络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高发多发势头。

此外,要加强考评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定期表彰奖励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对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后进地方重点通报督办,推动建立健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责倒查机制。

中央成立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会议指出,下一步,全国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根据会议部署,要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定期开展分级督导。中央每4年开展一次扫黑除恶督导督查,各地也要联动开展督导督查,实现一级抓一级、定期督落实;要机动开展特派督导,保留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队伍,每年适时开展特派督导;各省市县要结合实际组建特派督导专员队伍,机动式开展特派督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同时,要加大重点案件督办,通过领导包案、派出督办组、向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等方式,推动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取得突破。

会议还强调,要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参照原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中央成立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文/记者 高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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