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至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到浙江调研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期间,刘海泉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实地考察,与相关法院领导干部、干警代表以及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刘海泉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筑牢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基础。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持续保持严厉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结合司法权运行特点和人民法院工作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正风肃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整治顽瘴痼疾,大力弘扬英模精神,使人民法院队伍面貌焕然一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彭佳学会见刘海泉一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参加在杭州期间部分调研活动。
(周昂)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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