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承担起追诉洗钱犯罪主导责任,在办理洗钱罪七类上游犯罪时必须同步审查
发布时间:2021-05-15 10:12:38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在安徽召开座谈会,就加强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工作与该省三级检察机关业务骨干以及公安、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互动式交流。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武主持座谈会。
孙谦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和最高检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追诉洗钱犯罪的主导责任,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孙谦指出,“自洗钱”行为入罪后,反洗钱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检察机关在办理七类上游犯罪时必须同步审查,并主动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补充侦查,依法追加起诉洗钱犯罪,对“自洗钱”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改变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不成比例的状况。
孙谦要求,要重视对洗钱犯罪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培育、收集和整理工作,通过经验交流、以会代训、案例指导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与其他司法机关开展同堂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他还希望安徽省检察机关在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切实推进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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