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那么招摇撞骗罪自首可以减刑吗?
律师解答:
一般是可以减刑的,但不是必须,具体要集合犯罪情节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七条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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