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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1-06-16 14:13:25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行为呢?

律师解答: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九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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