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主要是指挪用抗洪、就在、抢险等方面的物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情况。那么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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