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简单的说,就是明知是毒品或者所得,依然帮助想应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这样的行为也是成立刑事犯罪的。那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毒赃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隐瞒。
法律依据: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的共犯论处。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