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被取消的投机倒把罪名中分解衍生出的。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特定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那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客体:国家依法管理市场的秩序。
2、客观方面: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一般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
其中,根据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非法经营罪中非法经营活动的具体较为典型的类型有必要列举出来: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非法买卖外汇。
(5)经营非法出版物。
(6)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
(7)传染病疫情期间哄抬物价。
(8)非法发行、销售彩票。
(9)pos机套现。
(10)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11)非法经营违禁的非食品原料或者违禁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
(12)私设生猪屠宰厂,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
(13)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
(14)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
(15)非法经营烟草、食盐。
(16)非法放贷。
(17)非法经营兴奋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