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与的界限比较明显,不难区分。区分两罪的关键在于侵犯的客体不同。侮辱罪是以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为客体;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或社会秩序。容易产生混淆的是侮辱罪与寻衅滋事罪中都有辱骂这个行为手段,具体该怎么进行区别呢?
律师解答:寻衅滋事罪中的辱骂,一般是指用粗蛮、带恶意的话谩骂他人,此辱骂不要求针对特定的人,对一类人或一群人的谩骂也可能构成本罪的辱骂。而侮辱罪中的侮辱意指除诽谤以外的一切严重损害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的行为,其含义较寻衅滋事罪的辱骂更广,并且侮辱行为指向的对象应是特定的。如果当利用网络辱骂他人的行为指向了特定的人,且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与侮辱罪发生竞合。此种情形依照张明楷教授的观点,是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处罚即可,不需要在两罪之间寻找所谓的关键区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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