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是指就偶然的输赢以财物进行赌事或者博戏的行为,这种偶然性对当事人来讲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以打假牌的方式赢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律师解答: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圈套的方法诱使他人参加赌博,并以欺诈手段控制赌局的输赢结果,从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赌博是指就偶然的输赢以财物进行赌事或者博戏的行为,这种偶然性对当事人来讲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对一方当事人而言,胜败的结果已经确定,则不能称为赌博。本案五被告人主观上从一开始就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和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诱使他人参加假赌博,在赌博中弄虚作假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输赢结果不具有任何偶然性,骗取他人财产数额巨大,是在以赌博之名,行诈骗之实,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设置圈套诱人参赌并以欺诈手段控制赌局的输赢结果,从而骗取他人财物的,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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