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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共犯?

发布时间:2021-07-06 22:28:50

赌博机赌博无论输赢大小都是一种直接的财产性赌博,当赌博者越陷越深的时候,当自己的工资生活费全部殆尽的时候,就会动用家庭积蓄,进而导致家庭经济也随之陷入困境,所以应当予以禁止。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定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共犯?

律师解答: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1.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2.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3.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4.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5.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二)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三)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四)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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