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侵犯国家秘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09

刑法规定了三种侵犯国家秘密的犯罪,即《刑法》第111条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282条第1款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第398条第1款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侵犯国家秘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上述三种侵犯国家秘密的犯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他人的即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秘密。按照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范围,根据该法第9条的规定,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和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中第(5)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也属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如果侵犯这种技术成果,“就可能同时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和侵犯国家秘密的有关犯罪”。“这种情况属于法规竞合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即按侵犯国家秘密的有关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侵犯国家秘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09

刑法规定了三种侵犯国家秘密的犯罪,即《刑法》第111条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282条第1款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第398条第1款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侵犯国家秘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上述三种侵犯国家秘密的犯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他人的即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秘密。按照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范围,根据该法第9条的规定,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和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中第(5)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也属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如果侵犯这种技术成果,“就可能同时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和侵犯国家秘密的有关犯罪”。“这种情况属于法规竞合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即按侵犯国家秘密的有关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