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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刑事责任能力者杀人要坐牢吗?

发布时间:2021-07-09 23:03:54

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未达责任年龄的幼年人他们实施了杀人的行为要坐牢吗?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刑事立法的规定,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指两类人,一是未达责任年龄的幼年人;二是因为精神疾病而没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在法定范围内,他们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所以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更不能对其拘留,当然也是不存在需要坐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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