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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骗的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21-07-12 23:10:3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秘密成为竞争取胜的重要手段,它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凸显。由于商业秘密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所以国家之间有关商业秘密给予了刑法保护。以欺骗的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解答:以欺骗的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过程侵犯商业秘密罪;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则按照民事侵权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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