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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种类和数量呈上升趋势 海归、主播等成新型毒品“目标群体”

发布时间:2021-07-14 10:42:59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从英国和加拿大留学回沪的情侣,为追赶潮流,从国外买回“抽了可以嗨”的电子烟,快递回国;经常往返于国内外的“代购”从国外买回“蓝精灵”,在国内售卖通过快递寄送;一些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女性,开始参与新型毒品犯罪,这是记者近期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白皮书中获得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例及其特征。

“上海全市缴获大麻、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数量有所下降,但新型毒品在种类和数量上均呈上升趋势。”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忠平告诉记者,白皮书分析了该院从2018年至2020年新型毒品案件办理情况,海归、主播、女性、高学历、年轻化,是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所表现出来的显著特征。

“抽了可以嗨”?

周某某和蔡某某是一对小情侣,两人自英国和加拿大留学归来后在沪生活工作。但两人惬意的小生活,在回国后被一种“抽了可以嗨”的电子烟给摧毁了。

这对小情侣多次看见国外同学及酒吧里的朋友吸食“大麻烟”。为满足好奇心、追赶“潮流”,女生蔡某某在男友周某某表示要送她礼物时,提出由对方出资购买“大麻烟油电子烟”作为礼物。而周某某经国外朋友介绍,出资5000元从境外购买了5支大麻烟油,并以国际快递方式运送至上海。后经鉴定,5支大麻烟油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THC)成分。

四氢大麻酚是被我国列入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属于新型毒品,长期使用会使人体的中枢神经产生兴奋,最终导致人精神堕落,严重时甚至丧失工作能力。走私、贩卖四氢大麻酚均构成犯罪。最终,周某某和蔡某某均因此获刑。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朱海荣告诉记者,检察官们在近年来的新型毒品案件中发现,一些像周某某、蔡某某一样有海外求学、工作生活经历,或从事模特、主播行业,喜好酒吧文化的年轻人中,悄然流行一种“抽了可以嗨”的电子烟。

这种电子烟外观、吸食方式与普通电子烟油高度相似,使用普通的电子烟就可以吸食,门槛低且隐蔽性高,其有效成分为四氢大麻酚,比传统大麻具有更强的成瘾性和危害性。

海外代购变成“犯罪嫌疑人

一些从事海外代购,经常往返于国内外的年轻人,也成为新型毒品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赵某某曾先后两次以14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蓝某某贩卖毒品“蓝精灵”各100粒,均通过快递送至上海蓝某某的住处。而蓝某某又通过微信联系及收款,以人民币360元的价格向购毒人员陈某某贩卖了20粒“蓝精灵”,通过“闪送”送至陈某某指定地点,被公安查获。经查,这些“蓝精灵”均检出毒品氟硝西泮成分。

赵某某随后在沈阳市桃仙机场被公安人员抓获,并从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中查获200粒“蓝精灵”,均检出毒品氟硝西泮成分。

“蓝精灵”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毒品,其含有的氟硝西泮,已列入《精神药品品种名录(2013)版》二类药品目录,属于刑法中“毒品”的范畴。氟硝西泮具有催眠、遗忘、镇定、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的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尤为明显,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过度镇定、错乱等反应,危险性较大。这种毒品甚至被用作性侵犯罪,又被称作“迷魂水”“听话水”等。

该案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赵某某这种明知“蓝精灵”是毒品仍然冒险代购的“代购从业者”,如今并不少见。他们往往通过互联网通信工具,形成上家-下家-终端购毒人的层递式、跨地域的贩卖网络。

“微商、代购涉及走私、贩卖氟硝西泮等管制类精神药品的案件常有发生。”这名检察官介绍,许多代购、微商为高额的利润铤而走险,最终身陷囹圄。

据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新型毒品案件中,事先通过微信、电话联系贩运、走私毒品的占比高达68.8%;以微信、支付宝、无卡存款、银行转账方式缴付毒资的占比超过五成;以快递、闪送方式寄送毒品占比达50%。

检察官建议加强对寄递新业态监管

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毒品犯罪刑事案件367件,其中涉新型毒品案件32件36人,涉案的女性犯罪嫌疑人12人,占涉新型毒品案件犯罪总人数的33.3%。这一数字,相比女性犯罪嫌疑人在同期毒品犯罪、一般刑事案件中占比25.4%、9.8%来说,明显呈较高占比。且12名女性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有8人。

在所有涉新型毒品案件中,本科以上学历犯罪嫌疑人共有12人,占比高达33.3%,远高于同期毒品犯罪中该类人员6.7%的比例。

涉新型毒品案件同时还呈现出年轻化趋势。白皮书统计,新型毒品犯罪中,30岁以下犯罪嫌疑人占比达41.7%,比同期毒品犯罪中30岁以下嫌疑人占比高出22.3个百分点。

“这些毒品往往以安眠药、减肥药的形式从境外流入,给侦查、审查起诉带来难题。”张忠平说,近年在新型毒品办案工作中,检察机关发现,快递员在案件查获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些案子,是一些比较专业的快递员发现端倪报案后,我们才能查获的”。

因此,该院近期先后向相关邮政管理职能部门发送了检察建议,要求其落实好快递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3项制度,加强对智能快递柜等寄递新业态的监管。

“比如过机安检,要求每一件包裹都要过一下机器。但有时机器能识别形状,不能识别气味、成分,这种时候,大型快递企业能否引入缉毒犬?”张忠平说,“明知是毒品还帮忙寄收”的快递员,也会因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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