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也属于的情况之一,对于入户盗窃中的“户”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律师解答:
“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某一处所是否属于“户”,应结合具体情况作出认定。
他人单独生活居住的居所,属于“户”;集体宿舍、旅店宾馆、工棚等,不属于户,但如其中的一个或者几个房间被确定为供他人家庭生活所用的居室,实际上具有住室的性质,且与外界相对隔离,就可以认定为“户”。
现实生活中,一些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场所所承载的功能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此种情形下是否认定为“户”,必须结合行为实施当时的实际状况进行区分、判断,而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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