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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15 16:31:35

贪污罪一般情况在官员和事业单位中的高层容易发生,一直以来我国就提倡反腐倡廉,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了贪污犯罪的话。那么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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