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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勒索者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吗?

发布时间:2021-07-16 14:42:13

行贿的本质是钱权交易,一般是行贿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但是如果是因为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给予其财物,但是又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吗?

律师解答: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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