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法法分子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可能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便利,而行贿是属于犯罪的行为。那么所侵害的客体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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