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1-08-04
现实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现象还是十分严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就构成了报复陷害罪。那么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什么?
律师解答:
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可能滥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的,如果实施了报复陷害行为,应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侵犯的客体,构成什么罪,就以什么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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