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宗洲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法泽刑事团队)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2011-08-04
答:根据我国的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从此项规定可以看出,犯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至少判三年并处罚金,最高有可能判十年并处罚金。所谓的“从重处罚”就是在三到十年这个幅度范围内,判接近十年或十年,并处罚金。
有关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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