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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息补贴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发布时间:2021-08-05 11:27:30

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涉及的部门多,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直接关系到党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那么挪用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息补贴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律师解答:中国人民银行给予中国农业银行发放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的利息补贴,不属于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的特定款物,因此挪用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息补贴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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